2017级员工:
为认真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新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是学院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依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办法》认真开展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是2017-2018学年内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资助项目。
二、认定对象
本次认定及审核工作的对象为2017级员工。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整理
1、2017年9月13日前,各班级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助理班主任担任组长)。要求评议小组成员应不少于班级人数的20%,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班级民主评议应实事求是,有穿着高档服装、拥有高档数码产品等高消费现象或挥霍浪费等恶习的员工不应通过民主评议。
2、2017年9月14日前,各班级组织员工完成个人申请,将相关材料交予各班助理班主任(201171班助理班主任吴嘉伟,201172班助理班主任郭北阳)。
对于初次申请认定的员工,应向班级提交《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附件1)、《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认定标准自评表》(附件2)、老员工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盖有公章的《suncitygroup太阳新城2017年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在辅导员处,请助理班主任根据各班申请情况找辅导员领取),由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
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本人未主动申请,其所在班级班长、班主任了解情况后可帮助其申请,经学院相关档案证明属实的,可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范围。
3、2017年9月20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在班级范围内进行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给学院审核。
4、2017年9月25日前,学院审批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打印备案,上交学校老员工奖助中心。
四、认定标准
2017级新生根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量化认定标准》进行量化认定,收入变量与非收入变量两部分的指标为单选,修正变量指标为复选,所有选项的分值之和为经济指标值,分值总和越高说明经济状况越困难,越需要资助。
(一)认定等级:
认定等级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经济指标值在本院员工中排名靠前7%认定为特殊困难,前15%认定为困难,前30%认定为一般困难。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员工;
(2)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员工;
(3)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员工;
(4)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员工;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员工;
(6)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其他弄虚作假员工。
特别说明:各班级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学校每年暑假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走访活动,慰问员工家庭,宣传学校资助政策,验证认定结果,对员工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方式:67885190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
2017年9月11日